日期:2025-07-09 17: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陈万华因保管不善,将南房权证城关字第2009-143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