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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048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11-04 17:13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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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城中村集体经济需建设用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城中村集体经济需建设用地的建议”,这是一项关乎城乡融合发展和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重要议题。我局表示赞同和支持。

二、发展城中村集体经济,保障其必要的建设用地需求,是促进城乡融合、保障农民共享城镇化成果的关键。一是我县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和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会预留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乡村振兴和集体经济发展一二三产业;二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自行开发,或通过集中规划布局、统一搭建标准厂房等方式进行集约利用;三是建议留用地项目与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发展特色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鼓励通过建设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租赁住房等,形成稳定长期的经营性资产和收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