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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1-13 10:5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1. 主要职责    根据《南漳县机构改革方案》,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原县行政审批局所属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所属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县土地交易中心的职责整合,重新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加挂县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拟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工作细则。    (二)负责为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械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以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    (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专业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与综合监管部门共建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负责做好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联和共享。    (四)负责为交易主体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手续。    (五)负责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程序审查和发布,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六)提供进场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服务,受相关监督部订委托对评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    (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开标、评标等公开交易现进行管理和服务,及时向相关监督部门及归口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统一管理进场项目的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查询服务。    (九)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药械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限制或禁止失信市场主体进场交易。    (十一)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各类保证金收退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机构整合及职责设置情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有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保密、宣传、信访、安全、后勤、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中心资金运行、财务预算、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保证金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会群团等工作。    (三)信息股。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软硬件维护。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诚信)库。负责中介机构抽取和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交易信息。   (四)受理发布股。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械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等进场交易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办理招标等交易登记手续,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交易公告或招标公告。承担进场交易项目场地和时间安排、评标专家抽取服务、提供服务咨询等工作。负责交易公告、交易文件和各类建设用地再转让信息的发布。负责办理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结果公示。    (五)文件编制股。接受采购人或出让人的委托,负责政府采购、药械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等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或出让等交易文件的编制,并就招标、采购或出让等交易文件内容合法合规性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负责将招标、采购文件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负责处理招标、采购或出让等交易文件的答疑。    (六)交易组织股。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药械采购等交易项目的招标及非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结果确认等后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活动    (七)交易见证股。承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械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等进场交易项目的全过程见证及服务工作负责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受托对评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处理交易过程一般失信行为的质疑、异议等工作。三、部门人员编制    根据机构编制方案核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机关事业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7名。第二部分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413.9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2020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收入413.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39万元,占比43.3%;其他收入234.53万元。占比56.7%。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本中心2020年预算支出4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2万元,占比80.7%,项目支出80万元,占比19.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02万元,医疗卫生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因机构改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2019年4月合并新成立的部门,上年无数据,因此暂无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中心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39万元,主要是一般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支出17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9万元,占83.9%;项目支出28.8万元,占16.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4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2万元,占80.7%;项目支出80万元,占19.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09万元,占93.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万元,占6.3% 。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41.09万元,主要是用于中心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工资(第十三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上年无数据,暂无增减变化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15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2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5万元。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上年无数据,暂无增减变化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9.5万元。其中:办公2.8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维护费0.35万元、会议费0.1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度4月份才成立的单位,截止2019年末中心固定资产总额36.7575万元。其中:车辆13.38万元、办公设备及电脑家俱23.3775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 年中心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8.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

、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债务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二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