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22 17: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具体操作步骤:
(一)采购人操作
1.合同备案。对需要融资的采购合同,采购人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的打开合同管理模块,点击备案,即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2.变更账户。对需要变更回款账户的,由供应商在XX县融资平台中打开融资管理模块,在融资账户变更(一体化)模块中搜索备案合同号,选择对应备案合同,点击添加,再点击查询打印,将打印出的《合同账户变更申请》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后扫描,点击上传附件,点击提交变更,再由采购人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审核。
(二)供应商操作
1.供应商打开“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点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融资管理模块下,点击合同信息,查看备案合同并核对备案账户信息。
2.供应商在融资管理目模块,点击点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点击融资申请(红色箭头),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系统”,点击我要融资-政采贷,点击发布融资意向,填写相关信息。
3.供应商在我要融资-政采贷模块下,点击向合作资金方提交融资申请,在选择资金方后面点击选择,输入资金方点击查询,选择对应银行,选择对应的备案合同。
(三)银行操作
1.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中选择中征融资管理模块→政采贷业务→查看贷应商融资申请→选择对应申请→发送到线上贷款申请。
2.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申请管理模块→线上贷款申请→待分配申请,选择对应申请→分配。
3.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申请管理模块→线上贷款受理→选择业务品种(政采贷、政采微贷)→受理。
4.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申请管理模块完善相关信息,上报系统审批。
5.银行在信贷管理系统中选择中征融资管理模块→政采贷业务→成交单信息(完善信息)→发送成交单→发送借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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