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板桥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4-09-13 15:5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目录页码自行编辑)
第一部分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业务受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2、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
3、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交
4、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5、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
6、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终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喜报、悬挂光荣牌;
8、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9、完成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共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户表和单位决算填写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5.92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1 万元,增长39.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5.92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1万元,增长39.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2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万元,占本年收入0 %。(简述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5.92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1 万元,增长39.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42.28万元,占本年支出75.61%;项目支出13.64万元,占本年支出24.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简述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92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1 万元,增长39.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91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1万元,增长39.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注意事项:“三公”经费为零的部门单位,要做文字性描述,并说明原因,不可为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附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附公开09表)
(如果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写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时在公开空白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下作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1.25万元、咨询费3.02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32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3.01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说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填写,也不用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及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39%。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工作围绕重大项目、民生项目、脱贫攻坚项目,有序进行,为围绕建设服务政府,优化内部运作和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切实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请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综述,并将《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0万元,执行数0万元,完成预算0%。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农村综合改革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请对每个自评项目进行综述,并将《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项目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主要内容)
附件: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 | 2023年10月15日 | 总分: | 100 | ||||||
单位名称: |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
基本支出总额(万元) | 42.28 | 项目支出总额 | 13.64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xx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42.28 | 42.28 | 100% | 10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目标1(30分): | 完成县委下达社会目标管理任务 | ||||||||
经济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县委下达经济发展指标 | |||||||
经济效益指标 | 完成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工作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退役军人服务满意 | |||||||
目标2(35分): | 信访稳定 | ||||||||
稳定指标 | 数量指标 | 无重大安全事项、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 |||||||
满意指标 | 群众知晓满意率达98%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目标3(25分): | 机关正常运转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 |||||||
质量指标 | 保证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 | ||||||||
约束性指标(10分) | 资金管理 | 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 |||||||
二、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附件:《2023年度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板桥镇项目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 | 2023年10月15日 | 总分: | 0 |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
主管部门: | 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板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
项目类别: | 部门预算项目 | 项目属性: | 板桥镇 | 项目类型: | 板桥镇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3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0 | 0 | 0 | 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项目指标 (30分) | 数量指标 (15分) | 0 | 0 | 0 | ||||||
质量指标 (15分) | 0 | 0 | 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建设指标 | 质量指标(15分) | 0 | 0 | 0 | ||||||
时效指标 (15) | 0 | 0 | 0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0 | 0 | 0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0 | 0 | 0 | |||||||
环境效益指标(10分) | 0 | 0 | 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分) | 0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