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板桥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1-17 11:5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办核定的机构,本单位为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无其他机构。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独立预算。
第二部分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预算总收入为1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其他收入5.04万元。预算总支出10.8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80万元。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5.76万元,属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预算收入1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万元,占比53.33%;其他收入5.04万元,占比46.67%。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总支出10.8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于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无增减变化。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68万元,占比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6万元,公用经费5.76万元,占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共计5.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6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元,出国(出境)费为0元。本单位于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无增减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5.76万元,公用经费5.76万元,占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板桥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