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板桥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6-01-20 09: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板桥镇财政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板桥镇财政所概况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本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本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镇管”会计核算工作;
(四)、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六)、负责对本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本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七)、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九)、认真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
根据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办核定的机构,本单位为板桥镇财政所,无内设机构。核定编制为17人,纳入预算支出的总人数为34人,其中实际在职人数9人,待岗3人,病退1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补助对象人数2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共板桥镇财政所1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板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收支总预算274.91万元。预算收支比2025年的294.07万元减少19.16万元。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收入27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262.31万元,占95.42%;其他收入12.6万元,占4.58%。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2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1万元,占89.6%;项目支28.6万元,占10.4%。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收支274.91万元比2025年的294.07万元减少19.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当年退休1人,单位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2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1万元,占89.6%;项目支28.6万元,占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3万元、住房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1万元,占89.6%;项目支28.6万元,占10.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31万元,占93.41%、公用经费15.4万元,占6.5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车运行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5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接待费方面,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事业运行经费预算27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31万元,占93.41%、公用经费15.4万元,占6.59%。项目支出28.6万元,占10.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依据财政工作职能职责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漳财政实际科学、全面的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完成各项财政工作和达到预期目标。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板桥镇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板桥镇财政所预算表在南漳县部门预算系统中报表系统计算导出后,做为附件上传。绩效目标表附表为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单位选择主要项目进行公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