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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01-18 11:28          字体:[         ]   关闭窗口

  关于印发《城关镇森林应急预案》的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关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城关镇森林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实施有效救援,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北省森林防火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制定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增强我镇森林防火、管火、灭火能力。坚持在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统一领导下,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救”全面预防,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森林防火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和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切实将火警、火灾扑早、扑小、扑了,着力把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指挥机构

镇防火值班室接到火警后,应及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带班领导汇报,按照要求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和义务扑火队组织扑救,并随时通知发生火灾的村主要负责人,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如出现重要火情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立即通知镇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前线防火指挥部,迅速组成现场指挥机构,及时调度人力、车辆和物资,快速开展扑救工作。

1、指挥小组。由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组成,临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

2、扑救小组。从镇直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干民兵抽调100人组建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伍,每个村组建50人的扑火队伍。

3、医疗小组。从城关卫生院抽调3名同志,1名带班领导,1名医生,1名护士。

4、扑救工具。防火值班车辆出动,灭火工具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三、管辖范围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区域管辖。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应由各村组织扑火队负责扑救处理,一定时间内不得依赖上级扑救。跨越村级行政界线的,由镇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村处理,跨越镇以上行政界线的,呈报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协助各村处理以下六种火灾。

1、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在2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造成财产损失较严重或出现人员重伤的森林火灾;

3、速生丰产林基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村与外乡镇交界地区危险较大的森林火灾;

6、需要镇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处置原则

1、森林火情的前期处置:接到火情报告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处理:(1)在地图上标出火场方位,记下经纬度,找出所在村组名称及当地地名,(2)立即核查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具体地点、地形、火势、风向、燃烧的树种、火场周边的山情、林情。(3)根据天气情况,迅速作出火灾对森林资源、居民区、重要设施危害、影响程度的判断。(4)提供就近可利用灭火的设施及可调用的扑救队伍情况。

2、森林火警报告:(1)森林火情镇防火指挥部归口逐级报告。向省市县防火指挥部报告的森林火情,需经镇防火指挥长批准。(2)向新闻单位、社会公布的森林火灾信息,需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长批准。(3)森林火情报告如下内容:发现时间、起火时间、起火地点和经纬度;火场林地植被、林木树种情况;火灾种类、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火场风力、风向,当地温度、湿度;扑救车辆、通讯联络方式、扑救工具数量、到达火场人数和指挥员姓名职务;扑救措施;其他火情。

3、森林火灾的扑救处置:(1)保持与火灾发生单位或现场的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火灾发展动态;掌握和传达指挥部领导关于扑救工作的指示。(2)提出科学的扑救方案,经研究批准后,再组织实施。(3)扑救火灾要搞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安全。(4)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应安排人员清理余火。余火扑灭后,还要根据森林类型、火场环境和天气情况,留有足够人员,并指定负责人监守火场12、24、48小时。确认不会发生暗火复燃,经火场监守负责人同意,监守人员方可撤出。

五、主要措施

1、组织领导: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由城关镇人民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扑救,必要时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并把扑救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指挥部,对于迟报、虚报的要追究领导者责任。

2、扑火队伍:镇人民政府建立以单位职工为主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建立100人的机动扑火队伍;每村建立5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伍。镇、村扑火队长分别由镇武装部部长、兵连长兼任,并登记造册。报上一级护林防火办公室建档。同时,要组织一年一次的业务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拉得出,上得去,扑得灭。

3、灭火机具: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配备风力灭火机5台套,灭火拖把50把,背负式灭火水枪5台套,保证设备完好,随时调用,同时解决好防火、灭火专用资金和配套资金。(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不得少于六万防火经费)

4、后勤保障:各村根据本地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汽油、柴油、机油,以保证扑救森林火灾之急需。车辆、物品、粮油保障、医疗救护等由镇人民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

5、火案处理:森林火灾后,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灾面积、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畜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护林防火指挥部,构成森林火灾案件的报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切实做到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善后处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安置、疏散灾民,处理伤亡事故。同时,切实做好灾后群众的吃、穿、住等生活困难。

7、宣传报道: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的记者、通讯员,宣传报道各个时期护林防火的指导思想和各种典型。

8、协同配合:护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各村和单位要服从命令,执行调度,主动配合,各负其责。

六、责任要求

1、必须高度重视,搞好协调配合。护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涉及面广,各村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坚决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坚决杜绝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不让国家财产受到损失,不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

2、强化防火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村要专门召开村大会,进行安全防火灭火教育。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灭火知识和火灾的危害性,对当地人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教育,增强他们的火患意识。要对扑火队员进行消防器材操作训练和扑灭山火的模拟演练,以提高和掌握灭火技能和方法。

3、加强战备值班,落实备勤人员。在重点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备勤应急人员不少于10人。各村在防火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带班领导,有联系电话。严禁值班干部关闭手机,严禁门卫代替值班,严禁有火不报、大火小报,严禁麻痹大意、玩忽职守,保证值班人员在岗率达100%。同时,落实备勤人员,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村要抓好主动汇报,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开小组会议,区分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在每个组配备1名安全信息联络员,遇到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到火情灾情不漏报、不误报、不错报;保持命令畅通,上下联络不中断,确保人员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附:关于调整城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关于调整城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石海龙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祝佩强  镇党委书记、镇长

  尤卫东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

  员:        镇人大主席

  李在旭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燕华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镇长

王秀秀  镇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忠琦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王培培    人大专职副主席

  李玉琼  镇党政办主任

      镇林业站站长

  刘华昌  镇国土所所长

柴云波    城关派出所所长

  刘明军  城关财经所主任

  杨正海  镇广电中心主任

  余汉臣  镇城管局局长  

      镇农机中心主任

      镇农技中心主任

  各村书记、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镇林业站,由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