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城关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日期:2023-12-28 15: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城关镇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我镇“法治诊所”工作,根据南法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以及镇委关于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要求,现就我镇开展“法治诊所”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镇委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为民、法治为民,以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切入点,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建设,将法律服务常态化、专业化、便民化,为社会组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带动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目标任务
以镇、各村(社区)“法治诊所”为平台,坚持法律服务“落细落小、快捷高效”原则,以最佳、最优、最让群众接受的服务方式,做到小事不出屋场、大事不出村组,难事不出镇,通过上下联动、典型带动、整体推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城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实施内容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司法所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努力在2023年底以前实现镇、村(社区)“法治诊所”全覆盖并切实开展工作。“法治诊所”人员由基层法官、法律顾问、社区民警、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组成。
(一)服务项目
1.法治宣传教育。开设法治课堂,就居民生产生活中所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防范诈骗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菜单式服务,提升居民和社区干部的法治素养。
2.法律服务指引。对基层群众的法律诉求提供义务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代写法律文书,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3.矛盾纠纷化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向,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疏导、调解,消除不稳定因素。组织“法治诊所”人员积极参加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
4.法律事务审核。各村(社区)在签订合同、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纠纷等重大事项方面,充分发挥“法治诊所”专业法律资源的优势,在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前增加“合法性审查”程序作为前置条件,确保提交决议的内容合法合规。
(二)服务方式
1.线上问诊。免费为群众印制“法治诊所”明白卡,居民群众按照明白卡的“主治”信息,以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线上咨询问诊,主要以“小需求”、“小问题”、“小隐患”、“小纠纷”“小案件”为主,重点解决惠农惠民政策、家庭、邻里纠纷咨询等问题。
2.轮流坐诊。每周一轮流指派一名法律工作者在镇综治中心坐诊,重点解决重大民事纠纷、涉法涉诉矛盾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
3.专家会诊。“法治诊所”人员在工作中遇到较为疑难、复杂的涉法问题难以决断时,邀请专业人士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会诊解决问题。
4.定期巡诊。每月组织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由诊所人员为居民群众开展法治培训,定期加强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5.上门出诊。对当事人行动困难、涉及隐私或亟待现场处理等情况,诊所人员上门出诊解决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村(社区)法律顾问。负责设立社区法治课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调解工作以及其他涉法事务。
2.法官。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把关法律事务,主持诉前调解,对符合诉讼条件的进行案件受理或移交。
3.民(辅)警。负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指导开展安全防范、警示教育、治安巡逻等辅助警务活动,开展文明劝导,收集社情民意,参与困难救助,处置突发事件。
4.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及时向社区和法治诊所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纠纷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负责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并对矛盾纠纷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
5.网格员。负责及时掌握、上报不稳定动态,积极引导居民用法律途径化解纠纷。
6.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负责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问题的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