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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16 11:10          字体:[         ]   关闭窗口

城关镇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的

为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绘就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

二、整治重点

把长期闲置废弃的破旧砖木房、土坯房、畜禽圈舍、残墙断壁等有安全隐患的危废建筑作为重点,具体分为五类:一是村民已在新宅基地建新房,原居住主体房屋没有拆除,一户多宅的。二是村民主体房屋周边长期闲置的破旧砖木房、土坯房、畜禽圈舍等。三是村民举家搬迁到外地,原居住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若仍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四是对房屋拥有继承权利,长期闲置、安全隐患不大,若不愿拆除,可按照村庄统一规划进行修缮后保留宅基地使用权;长期闲置且安全隐患大,依据襄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房屋权利人按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意见整体拆除。五是村民实施了厕改,而没有拆除的旱厕。

三、整治原则

(一)全面覆盖,不漏一户。对照整治重点,所有行政村(社区)以及区域范围内的农户都要开展整治,先“线”后片、先点后面,由国道、省道、旅游公路沿线向县乡道路沿线逐步推进做到不留空白地带、不漏一户

(二)以人为本,一户一策。在推进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对不同村民的情况,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做到因户而异,不能“一刀切”。

(三)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注重培植党员群众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培育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辐射效应,推动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纵深推进。

(四)自拆为主,助拆为辅。发动群众自觉拆除长期闲置废弃的破旧砖木房、土坯房、畜禽圈舍、残墙断壁等危废建筑,对于村民自主拆除确有困难的,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向镇政府汇报情况,帮助村民安全拆除。

四、推进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2024年11月11日-15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安排。村(社区)要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屋场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引导村民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打好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思想基础。

(二)全面摸清底数(2024年11月16日-20日)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的方式,对村庄内所有长期闲置废弃的危废建筑进行全面摸排,要做到“三个摸清”,即:有多少处、分别属于哪种类型、房屋的主人是谁,不漏一处,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分类建立台账,打牢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

(三)实行集中攻坚(2024年11月21日-30日)

主要对346国道、305省道、251省道沿途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根据前期摸排结果进行充分动员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人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等作用,采取“一对一”包联的方式,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四)坚持常态长效(长期坚持)

在总结国道、省道、旅游公路沿线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向县道、乡道沿线以及其他村(社区)全面推进,推动城关镇辖区内所有长期闲置废弃的破旧砖木房、土坯房、畜禽圈舍、残墙断壁等危废建筑全部整治到位,实现村居环境全面提升,推动洁美乡村建设见行见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具体部署。城关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镇城管局、镇资规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坚持精准施策,迅速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导。在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对不理解、不支持的村民,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面讲清政策,实行综合施治,帮助打开心结,决不能因作风简单粗暴诱发不稳定因素。

(三)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确保城关镇辖区内国道、省道、旅游公路沿线全部整治到位。

(四)严防安全事故。把安全贯穿于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对村民施工的安全教育,注重安全隐患排查,引导村民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决不能因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发生安全事故。

(五)加强督办检查。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和“拼抢实”的作风,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消除安全隐患放在第一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搞“面子工程”。镇纪委全程参与,检查各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的要重点督办、及时通报,以从严从实的督办推动农村危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