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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4-03-01 15:00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整治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最大限度地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压降火灾亡人风险,坚决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集中拆除。针对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沿街门店、集体宿舍、经营性自建房、学校、医院、校外培训机构等敏感场所,设置有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障碍物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二)引导自主拆除。针对居民住宅楼、非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设置有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障碍物的,通过宣传警示教育,发动引导群众自行拆除或设置逃生口,减少隐患存量。

(三)加强源头把控。组织对辖区防护网(栏)、防盗窗、广告牌、外墙装饰等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提示消防安全风险,规范安装条件,严格控制安装区域,不得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遏制隐患增量。

三、责任分工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属地和部门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做好工作统筹,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发动网格员力量,严格整治措施,督促“九小场所”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等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中心学校: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经发科:督促工贸企业、厂中厂等场所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派出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重点监管“九小场所”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消防重点单位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擅自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并进行相应处罚。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民政所:督促“九小场所”中养老场所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城建所:督促在建工地集体宿舍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配合社区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铁栅栏等障碍物排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应急办: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拆除员工宿舍和人员密集的厂房、车间等场所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社区: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发动网格力量,严格整治措施,督促“九小场所”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等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动员部署推进。

(二)自主拆除阶段(3月中旬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专项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发动业主自主拆除铁栅栏等障碍物。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下旬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针对仍未拆除的铁栅栏等障碍物,采取制定清单、联合执法、逐一销号等工作方式开展集中拆除。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上旬前)。通过现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评估,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凝聚合力、齐抓共管,规范铁栅栏等设施安装管理,同步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占堵问题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乱象得到根本改善。

(三)强化措施,营造宣传声势。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大演练,通过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灭火疏散演练等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四)注重方法,确保取得成效。各社区、各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严防出现负面舆情。要坚决做到“应拆尽拆”,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完全拆除的,要督促其积极改造,满足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需要。严禁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排查整治,定期调度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要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检查督导,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且因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造成火灾亡人的,依法依规严肃迫究责任。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