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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管理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及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日期:2024-07-02 10:00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了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2024年秋季,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4所中小学招生: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创业路50号。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育英路21号。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黄莲树社区16组。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雷家巷社区17组。

二、招生计划

根据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容量和计划(初中、小学班额不超过50/45人)要求,清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60人,设4个教学班。清河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150人,设教学班3个。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计150人)

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150人。

(二)一年级分校招生计划(计160人)

1、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一年级招生计划为80人,设2个教学班。

2、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0人,设1个教学班。

3、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0人,设1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片区:

黄莲树社区、白鹤湖社区、雷家巷社区、王家坡社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2、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片区:

白鹤湖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王家坡社区、区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

3、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片区:

黄莲树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宏兴建材公司、驻黄莲树社区企业。

4、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片区:

雷家巷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驻雷家巷社区企业。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8月30——8月31日

2、法定证件:片区学生划分以法定证件为依据,法定证件为:户口簿(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居住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通知入学。各学校要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的户口信息,认真核对适龄儿童情况,对年满6周岁儿童,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印发《入学通知书》,加盖清河管理区委员会公章,发放给适龄儿童监护人,由监护人送到指定学校就读。

4、学校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法定证件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5、学生正常异动转学:学校片区学生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入学。非学校片区学生正常转入,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学位的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6、未足龄儿童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规定》,截至2024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7、特殊群体学生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一人一案”办法随班就读。

8、严格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做到“五严禁”:严禁拒收本片区学生;严禁超计划违规招生;严禁新增大班额;严禁组织“选拔式”入学考试;严禁以“借读”名义招收“择校生”。

9、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双线“三级”责任,落实辍学报告制、家访登记制、结对帮扶制等措施,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控辍保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及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学校督学任组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基础教育专干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