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日期:2024-07-02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为了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2024年秋季,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4所中小学招生: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创业路50号。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育英路21号。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黄莲树社区16组。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学校地址:清河管理区雷家巷社区17组。
二、招生计划
根据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容量和计划(初中、小学班额不超过50/45人)要求,清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60人,设4个教学班。清河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150人,设教学班3个。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计150人)
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150人。
(二)一年级分校招生计划(计160人)
1、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一年级招生计划为80人,设2个教学班。
2、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0人,设1个教学班。
3、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0人,设1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初级中学片区:
黄莲树社区、白鹤湖社区、雷家巷社区、王家坡社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2、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片区:
白鹤湖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王家坡社区、区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
3、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黄莲树完全小学片区:
黄莲树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宏兴建材公司、驻黄莲树社区企业。
4、南漳县清河管理区雷家巷完全小学片区:
雷家巷社区所辖各村民小组、驻雷家巷社区企业。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法定证件:片区学生划分以法定证件为依据,法定证件为:户口簿(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居住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通知入学。各学校要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的户口信息,认真核对适龄儿童情况,对年满6周岁儿童,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印发《入学通知书》,加盖清河管理区委员会公章,发放给适龄儿童监护人,由监护人送到指定学校就读。
4、学校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法定证件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5、学生正常异动转学:学校片区学生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入学。非学校片区学生正常转入,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学位的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6、未足龄儿童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规定》,截至2024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7、特殊群体学生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一人一案”办法随班就读。
8、严格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做到“五严禁”:严禁拒收本片区学生;严禁超计划违规招生;严禁新增大班额;严禁组织“选拔式”入学考试;严禁以“借读”名义招收“择校生”。
9、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双线“三级”责任,落实辍学报告制、家访登记制、结对帮扶制等措施,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控辍保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及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学校督学任组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基础教育专干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