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日期:2024-10-21 16: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造林成果,维持生态平衡,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要求,成立清河管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应急的领导任副指挥长,区党政办、经济发展科、林业工作站、财政所、派出所、中心学校、卫生院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工作站,根据管理区林业分级管理的特点,区直各单位、各社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领导专班和应急分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站做好协调、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各社区必须做到七个有:有值班场所、有值班电话、有2名以上值班人员、有领导带队,有奖惩制度,有抢险应急分队,有灭火器材。管理区值班电话:5363117,林业站值班电话:13972076952、15871059033。
二、目标任务
全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降低火警火灾起数,控制森林火灾面积,确保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有林地的0.2‰以内;森林火灾在6小时以内扑灭率达到92%,12小时以内扑灭率达到100%以上;森林火灾火因查明率达到90%以上;确保森林受害率与上一个森林防火期相比有大幅度下降,直至下降为零;确保无人员伤亡、无迟报瞒报现象、无重大森林火灾。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防火期内利用各社区高音喇叭宣传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提高防火意识。各单位要利用会议、标语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做到社区门前张贴《南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森林防火公告》,户户下发《森林防火公约》,积极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防火。
2、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期内(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做到“五个禁止”:禁止烧山开荒、禁止林区抽烟、禁止森林边缘焚烧秸秆、稻草等易燃物,禁止坟头烧纸放炮,禁止林区野炊;做到“三个管好”:管好家里的小孩;管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好进入林区的每一个人;
3、各单位协同作战促联动,确保森林防火有成效。林业站组织人员摸清重点防火区,在林区入口设立警示牌。社区村组摸清林区坟头数量,摸清林区人员流动情况,搞好消防通道,清理林区隔离带,消除坟头杂草,实行管山设卡,落实“一看、三管、五禁止”和“三增、三长、三罚”的措施。即要安排一定力量实行巡逻看护;对重点林区、重要部位、重大节日和高火险天气,要增派力量对重点林区增派领导、增派护林员、增强护林责任;延长护林线、延长巡查点、延长护林时间;公安协助林业及社区管护人员对进入林区人员带火种罚、林内用火罚、林边用火罚,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4、坚持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保证带班领导手机畅通,保证上下联络畅通,保证森林火警、火灾、火情联通、保证县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命令贯通。本辖区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早发现、早上报、早扑救,不得迟报、谎报、虚报和瞒报。
5、抓应急处置要早,建立扑救队伍早训练。今年我省气象呈现少雨、干旱的极端天气,旱情仍在继续,森林火险等级长期高位运行可能性极高,因此要超前准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使每一名防火队员都了解扑火要领。
6、落实防火器材,实行科学扑救。为了确保出现森林火警时,能出警快、灭得快,管理区组建一支8-1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社区分别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群众森林消防队。管理区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搞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配齐半专业消防队机具装备,并固定一台防火车辆。各社区落实2台风力扑火机、10把“2”号扑火工具,为火警预防和扑救提供交通、通讯工具。
7、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各社区负责辖区内森林的火源监测,发现火情及时上报管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防火队伍和群众救火。党政办、经济发展科负责制定防火应急方案,组织协调各村、相关部门的防火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报告火警情况,反馈防火信息。林业站负责组织森林防火监测,提出具体的防治指导意见,指导防火救火工作。派出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区域内的秩序,制止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进入火灾区,保障社会稳定。卫生院负责伤员救治工作。电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四、奖惩机制
区党委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社区、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对年度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指挥不力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在森林防火中,对指挥有方、组织有力、扑救及时、成绩突出并避免了重大森林火灾损失的,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