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日期:2025-04-09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113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清河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2025-04-09 | ||
| 标题: | 关于明确2025年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责任分工和水库、河流、干渠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 ||||
| 文号: | 南清文〔2025〕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关于明确2025年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责任分工和水库、河流、干渠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社区、区直各单位:
为了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责任分工和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印发给你们。各类防汛责任人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迅速进岗到位,认真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防汛抢险保障能力,下达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计划,汛前必须落实到位。对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或现有储备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在5月28日以前补齐储备,确保汛险时随时调用。
附件1:清河管理区2025年度水库、河流、干渠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2:清河管理区2025年度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计划表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