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巡检镇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日期:2016-10-28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109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巡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10-28 | ||
| 标题: | 巡检镇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文号: | 巡办发[2016]1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党务、政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四公开”工作水平,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通过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全镇发展稳定大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如实公开。
2、坚持真实可信、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
4、坚持改革创新、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加快政府向服务型、责任型和法制型的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畅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使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2、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3、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4、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务、政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委(党组、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委(党组、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党委(党组、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录用、奖惩兑现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情况。
5、党委(党组、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含设机构,下属机构)、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审批许可事项。包括本单位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审报表格,审批时限,受理地点,审批结果告知方式。
3、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包括相关法律及行业政策性法规、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
4、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
5、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如财务收支、大额资金分配、工程招投标等。
6、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包括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
7、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非政府工作部门的其他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参照政府工作部门的要求执行。
(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工作职能、办事机构、办理事项、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
2、具有执收执罚资格的事业单位的收费、罚款项目名称、政策法规依据、收罚范围、对象、标准、交费时间及方式。
3、办事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监督办法、考核奖惩制度等。
4、群众和单位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内容
1、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2、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3、宅基地批建和使用情况。
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及村干部报酬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
6、村集体债务债权情况。
7、“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8、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情况。
9、国家其它补贴农民、居民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各镇
各单位应结合不同主体的特点和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公开。
(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镇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的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等政务信息,定期、定点、定人及时向社会披露,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澄清事实。
(二)通过有关会议公开。镇政府在每年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政府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等。同时,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政府的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三)运用科技手段公开。各有关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应在南漳县政府网站上开设网页或二级网站,与政府网站建立多层次的链接,设立上公开的栏目和版面,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尽可能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服务信息通过网络对外发布,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党政办公网建设,通过建立电子公文网络传输和政务信息查询、浏览、发布、共享系统,逐步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办公,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电子触摸屏、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建立局域网、设立公众查阅室,以扩大公开的覆盖面。
(四)利用新闻媒体和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各部门应通过设立公开栏(墙)、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服务指南、信息手册、举办公益活动、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政务信息。
(五)通过信访通道公开。统一设立主要领导热线电话、信箱,开辟"信访绿色通道",定期不定期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限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要有专门投诉受理部门,负责人民群众投诉的受理、办理和处理,还应结合行风政风评议,设立服务热线,由部门领导定期面向社会介绍情况,回答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
四、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时间。“四公开”应做到长期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限期公开,即办事项随时公开。凡定期公开的,应于每月10日(或每季度、每年第一个月的10日)以前公开上个月(季度、年度)的情况,不能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在该事项办结后10日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凡经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要坚决执行。
(1)公开前,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公开实施方案,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2)公开后,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3)每项公开工作结束后,对公开的方案、联席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四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行“四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为确保全镇“四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四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民政、财政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四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巡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