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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坪镇集中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2-01-07 10:01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薛坪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01
标题: 薛坪镇集中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文号: 薛发〔2021〕3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稳定,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全镇各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紧扣生产作业特殊环境下的风险管控实际,层层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抓细各项监管和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效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集中打击处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顿规范一批严重违规违章生产经营企业,集中问责追究一批失职缺位责任人员,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长:余仁龙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  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范宗武  镇党委副书记

        肖敬民  镇党委副书记

        周献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陈   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临伶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胡扬山  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冬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马付军  镇武装干事

        钟海松  镇派出所所长

        钱  勇  镇国土所所长

        杨茂俊  镇林业工作站主任

        张全武  镇城建中心主任

        柴代猛  镇中心学校督学

        贾存龙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周  皓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赵廷武  镇水务中心主任

        朱开召  镇农技中心主任

        29个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马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办,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四、主要内容、重点范围及职责分工

1、主要内容:

“查责任落实、治思想松懈;查宣传教育,治薄弱环节;查隐患治理,治监管盲区;查措施落实,治工作虚化;查责任追究,治宽松软散”(简称“五查五治”)为主要内容。

2、重点范围:

对全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旅游、森林防火、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地质灾害、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要基础设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不安全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职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镇所有的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肖敬民

牵头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二)人员密集场所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型超市、卫生院、福利院、旅游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肖敬民、李临伶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市场监管所、福利院、中心卫生院、文体中心

防汛、地质灾害安全(全镇所有水库、地质灾害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范宗武

牵头单位:水务中心、国土所

消防安全(全镇所有森林火灾隐患点、超市、学校、木材加工厂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肖敬民、周献华

牵头单位:派出所、林业站、市场监管所

(五)建筑施工安全(全镇农村建房、房屋拆迁、危房改造、老旧危楼、供水、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胡扬山、刘冬梅

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国土所

)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全镇畜牧、渔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范宗武

牵头单位:农技中心、农机中心、畜特中心

(七)道路交通安全全镇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行车安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胡扬山

牵头单位:派出所、城建中心

(八)非煤矿山安全(全镇所有的非煤矿山、已关停的矿山点、非法采石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胡扬山

牵头单位: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

(九)食品药品安全全镇所有药店、药房、卫生室、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饭店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牵头领导:周献华、李临伶

牵头单位:卫生院、市场监管所

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时间步骤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614日开始,2021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立查阶段(2021614日616日)

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全方位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属地管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立即对监管行业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616日至2021831日)

1、企业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国家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自改。对一般隐患,条件成熟的要立行立改;因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 行业督查整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特别加大对限时整改、挂牌督办整改隐患的行业督查力度和频次,确保隐患点不出问题,早日按时整改消号到位。

(三)全面整改提升阶段(202191日至930日)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健全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镇工作专班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不结合实际,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的,对非法违法活动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处置而未妥善处置的,以及弄虚作假,虚报工作成绩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制度执行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按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要求,推进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安排部署贯穿四个始终一是企业自查自改要贯穿始终。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特别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更要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规范严格自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监管执法要贯穿始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三是追责问责要贯穿始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四是长效机制建设要贯穿始终。镇直各部门在部署阶段要创新方式方法,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每日安排一名专人负责每天下午4点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调度表》,并将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每日日报告、零报告制,镇纪委、镇安办办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办和调度通报。

联系人:姜超;联系电话13476447888;

邮箱:1133242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