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 > 南漳县薛坪镇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日期:2026-05-27 17: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76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薛坪镇 | 发文日期: | 2026-05-27 | ||
| 标题: | 关于印发《薛坪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薛办发〔2026〕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各村(社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薛坪镇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2026年秋季,薛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2所中小学招生:薛坪镇初级中学,学校地址:薛坪镇薛坪社区;薛坪镇薛坪中心小学,学校地址:薛坪镇薛坪社区。
二、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容量和计划(初中、小学班额不超过50/45人)要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55人,设2个教学班。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为85人,设教学班2个。
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计85人)
薛坪镇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为85人,设2个教学班。
(二)一年级分校招生计划(计55人)
薛坪镇薛坪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计划为55人,设2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薛坪镇初级中学片区:全镇29个村(社区)
2.薛坪镇薛坪中心小学片区:全镇29个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法定证件:片区学生划分以法定证件为依据,法定证件为:户口簿(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居住证(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学校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法定证件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
4.进我镇务工人员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我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原则,确保学生在镇内学校就读,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法定证件到镇内有学位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或由镇中心学校指定到辖区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5.学生正常异动转学:学校片区学生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入学。非学校片区学生正常转入坚持“两为主”原则,确保学生在镇内学校就读,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镇内有学位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或由镇中心学校指定到镇内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6.镇内未足龄儿童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规定》,截至2021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镇中心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7.特殊群体学生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一人一案”办法随班就读。
8.严格招生纪律:镇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做到“五严禁”:严禁拒收本片区学生;严禁超计划违规招生;严禁新增大班额、大校额;严禁组织“选拔式”入学考试;严禁以“借读”名义招收“择校生”。
五、控辍措施
1.广泛宣传,依法治辍。各村(社区)各校要按照“开学第一天、控辍第一事”的要求,利用开学后的第一周,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校要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全面走访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动员入学。
2.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各村(社区)各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和扶贫精准资助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各校要认真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要确定劝返责任人,因人施策,逐户落实,必须让辍学学生返校就读,严禁弄虚作假。
3.减负增效,规范办学。各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对学困生、偏科生等,要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不让一名学生掉队。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4.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各村(社区)各校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加强“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5.帮困助学,以资控辍。各村(社区)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两免一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机制,解决“因贫辍学”问题。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相关保障政策,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6.信息公开,依法治理。各村(社区)各校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对不负责任,造成适龄儿童不能入学或辍学的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处理。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薛坪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专班,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领导为副组长、镇中心学校督学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镇中心学校基础教育专干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薛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