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政办发[2006]2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建设局关于南漳县2006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建设局制定的《南漳县2006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南漳县2006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县建设局 2006年2月10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鄂政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村镇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域经济“一主三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以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村镇服务功能,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㈠科学编制规划,加强村镇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1、加快规划修编。一是加快武安镇、东巩镇、九集镇3个省市重点镇的详细建设规划编制。2006年年底3个重点镇要完成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并把修建性详规作为重中之重,对近期建设地段的房屋建筑风格、绿化、公共设施配套等作出详细规定,直接指导小城镇建设。3个重点镇的主要街道和重点地段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快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所在集镇,凡1996年以前编制的规划或近几年编制但达不到要求的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重新进行修编。今年全县要有三分之一的镇(区)完成新一轮总体修编,2007年年底前全县各镇(区)全部完成。各建制镇(区)在总体规划修编时还要结合恢复建制镇(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实际,将原撤并的小集镇纳入新镇(区)总体范围,实行“一镇、两区或三区”的编制模式,加快修编进度;三是加快省定12个示范村村庄规划修编工作。2006年年底以前各镇(区)要完成镇(区)域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定12个示范村要优先完成村庄总规编制和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村庄建设整治规划要体现当地特点,结合实际,布局合理。规划修编应包括规划说明书、修建性规划设计、住宅设计备选方案、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达到生产性、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规划统一,并实行规划与扶持资金挂钩的办法考核验收。
2、加强规划的实施。严格执行规划“四线”的管理制度,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规划必须经批准的部门同意,按法定程序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建制镇要认真执行“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集镇和村庄要认真执行“一书一证”(即选址意见书、村镇房屋建设许可证)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建设项目。
3、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各镇(区)要将批准的城镇规划、各类建设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督促将村庄规划纳入村民议事的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村民自主管理能力。加强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每年将规划的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和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报告。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对随意改变规划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㈡以村镇示范工程为重点,推进重点村镇建设。
1、大力加强重点镇建设。武安镇、东巩镇、九集镇要按照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突出抓好城镇道路、绿化、供排水、亮化和主要街道立面装饰装修等基础设施完善和配套。尽快编制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纳入政府投资工程预算。要积极争取省、市小城镇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搞好科学论证、筛选申报立项,对列入省、市扶持的建设项目,县建设局要对其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全程监督,协调做好技术服务与指导,力争建设上水平、上档次,使其成为全县小城镇建设的样板。
2、突出抓好建制镇建设。除武安镇、东巩镇、九集镇外,其他8个镇(区)要结合行政区划范围扩大、人口增多、基础设施老化等实际,按照“点状开发、拼盘经营、逐步配套、提升形象”的建设理念和要求,加快建制镇(区)的绿化体系、道路体系、供排水体系及市场环境的完善配套建设,努力提高建制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搭建平台。各镇(区)要把小城镇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及环境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要抓好1—2个重点建设项目。
3、全面规范小集镇管理。要把全县已撤并的小集镇列入管理重点,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成立社区组织的,可将集镇管理职能划归所在地村(居)委会,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责任制,在运行机制上可实行物业管理方式,即将街道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绿化管理、公共卫生清扫保洁等列为物业管理项目,核定收费标准,由社区组织和村(居)委会组织村(居)民代表讨论形成决议,然后召开街道全体村(居)民大会宣布,并公示其物业管理项目及收费标准和交纳方式,探索解决小集镇管理无人牵头、无人管、无钱管的矛盾。同时严格按照原编制的集镇规划,突出把好建设审批关,坚决刹住违法建设行为,为小集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高标准抓好重点村建设。各地要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实际,着力体现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整治模式。今年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抓好12个省定示范村的环境治理、村庄整理、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重点村建设任务。把城关镇便河村作为全县示范村建设试点,各镇(区)也要抓好一个试点村建设,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重点倾斜,力争把重点村建设成为样板工程,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试点村的建设和整治,探索村庄建设新模式,切实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㈢严格依法行政,逐步规范村镇建设市场。
各镇(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域内道路两旁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南政发[2004]4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对村庄建设的管理要尊重民意,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今年,对全县12个重点村的农民建房率先实行“一书一证”管理。在运行机制上,建立并落实村民建房议事制度和镇(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监督、备案制度的常规管理体制。对建制镇(区)规划区内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报县建设局审批,“一书两证”办证率要达到100%。要适应农民建房结构的变化,加强对村镇施工企业和工匠艺人的技能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重点查处无资质工匠在农村承揽三层以上(含三层)建房工程,禁止无资质的工匠队伍在集镇规划区内承揽一切工程。要建立村镇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机制,加强村镇及农民建房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全部达标,预防工程事故的发生。
㈣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镇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
要从城镇景观、沿街建筑立面控制、环境绿化美化、城镇环境卫生等方面加大对小城镇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建筑、占用挖掘城镇道路以及乱停车、乱设摊点、乱设广告、马路市场和垃圾乱堆乱放等行为;村庄整治以改善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发展村级公共事业为抓手,发动千家万户搞好“一建三清四改”,即建沼气池,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厕所、改灶、改水、改圈,改善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先行,积极推广农民新村小康住宅示范区建设,规范农民建房的建筑风格,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节约土地,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实现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最大化。
㈤加快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
各镇(区)要把村庄整治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加快村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要整合社会力量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抢抓省市对“百镇千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机遇,各镇(区)要快速行动,积极争取,尽快使村镇建设达到整治标准。
三、组织领导
㈠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村镇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区域内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把有关村镇建设的项目与示范村镇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确定建设标准,集中扶持资金,发挥集成优势,实行目标考核。
㈡加强村镇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建议按照“鄂政发[2005]42号”文件的要求,各镇(区)要根据村镇建设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其经费纳入县级公共财政统一解决。要切实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㈢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村镇规划建设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调配合村镇规划建设。今年,县建设局与县国土资源局要密切配合,先行抓好我县省重点镇的城建、国土资源所合署办公试点改革,用新体制综合协调管理镇(区)的土地、规划、建设和城建监察工作,试行一年后将在全县推开。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建设 通知
抄 送:县委有关部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