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办发〔2008〕4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漳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漳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南漳县“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意见》(鄂政办发〔2007〕9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农家书屋”工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促进新时期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农民自己管理、提供农民实用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组织实施好“农家书屋”工程,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素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具有较好的基础。全县277个行政村建有“文化科技屋”、“文化合作社”157家,这些不同类型的书屋,为我县建设规范化“农家书屋”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农家书屋”工程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明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建设标准
  (一)目标任务。
  我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通过6—10年的建设,使全县277个行政村每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的“农家书屋”,形成农村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2007年选择3个行政村进行“农家书屋”规范化建设试点,其中城关、九集、李庙镇各1个试点村,此项工作年底以前完成。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3个试点村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试点村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步:2008年全面推开。“十一五”期间,全县建成“农家书屋”94家,覆盖全县30%以上行政村。
  第三步:2015年以前,“农家书屋”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三)建设标准。
  按照中央八部委《关于“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农家书屋”建设标准为:(1)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2)具备书架、阅览书桌和座椅、电视机、影碟机,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电脑;(3)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30种左右;(4)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聘请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益民工程,要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原则,把好事办好,让“农家书屋”发挥实际作用,办成农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对本地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要按照全县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行政村,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并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建设经费。资金来源:一是争取国家、省、市“农家书屋”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规划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各村自筹弥补部分;四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三)强化部门帮扶。“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农家书屋”结对援建工作。县直各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在联系点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在2008年底以前援建一个以上标准的“农家书屋”。
  (四)健全管理机制。“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立足长远,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县新华书店要积极扶持,在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设立发行网点,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的经营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购买新书刊,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满足我县广大农民群众多样性、高层次的文化需求。各地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农家书屋借阅制度”、“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员责任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附:南漳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南漳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柏松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安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永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体局局
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学良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集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王正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
唐兆友 县农办副主任
王广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乔凌秋 县科技局副局长
胡海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福权 县农业局工会主任
张秀琼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孙卫平 县文体局副局长、工会主任
刘 定 城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学锋 武安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尤卫东 九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勾 丽 东巩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彭传华 巡检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鲁 青 板桥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兴斌 薛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何大福 长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山玉明 李庙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红梅 肖堰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顾 强 清河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词:文化 工程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印发

主办:中共南漳县委员会 南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南漳县信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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