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政发〔2008〕12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秀美的金南漳”的奋斗目标,积极献计献策,共提出人大议案1件、建议78件、提案132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到经济建设、城建城管、教科文卫、交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了做好今年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强化领导。议案、建议和提案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分管领导专负其责抓好办理,办理人员善始善终做好办理工作。要针对议案、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办理方案,对符合政策和管理权限,并且有条件解决的,要迅速抓紧解决,限期落实;对符合政策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本着实事求是、认真对待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仅靠自身力量和职能难以解决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共同解决;对因国家政策、本级政府财力和其他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或短时期内难以见效的,要诚恳地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求得代表或委员的谅解和支持。要通过高质量地办理建议和提案,促进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转变观念,真抓实干,树立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以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严肃慎重地抓好办理工作。在办理程序上,要做到办前主动走访代表或委员,虚心听取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办中积极邀请代表或委员视察,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后登门回访代表或委员,共议办理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办理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在办理格式上,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督办函规定的办文格式,做到答复文稿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答复文稿(打印件)形成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一名负责人带队,连同《征询意见表》呈送给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若是一名代表或委员提出的,呈送一份;若是多名代表或委员提出的,每名代表或委员必须各呈送一份。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和提案原件、答复文稿和《征询意见表》分别报县政府督办室、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各一份。
三、强化督办措施,确保办理实效。今年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数量多、任务重,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确定专职人员抓好办理工作。4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方案报县政府督办室审查;5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督办室报第一次办理进度;7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督办室报第二次办理进度;9月10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督办室报办理结果。县政府办将邀请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参与,组成专班,定期开展专项督办,并适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办理工作拖拉、作风不实、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建议 提案 办理 通知
抄 送:县委有关部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