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报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审计局日期:2022-01-24 11:11 来源:南漳县审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漳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52327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审计法定职能,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突出主责,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内容,安排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总,在具体工作中,由办公室一名同志兼职承办,协调局机关各股室,通力配合,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在“机构职能”一栏详细介绍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班子成员分工内容,方便公众知晓。具体承办县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邀请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特约审计员、县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会,通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征集对当年审计工作的意见,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突出重点,强化公开落实,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与县政府门户网站沟通衔接,加强公开信息保障,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 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重大政策措施3篇次,公开审计工作规划计划、重点审计项目实施、重要改革任务推进、审计服务民生、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要审计政务动态类信息40余条。增加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在“财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了《南漳县审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和《南漳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包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扶贫资金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突出保障,强化平台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落实上级机关制定的《湖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置办法》等制度办法,落实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工作办法》,规范审计信息与宣传工作的报送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报送稿件时附领导手写签批件的电子稿,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防范质量风险。同时深化制度执行,将政务公开同党务公开相结合,同审计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利用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意见书、审计公示、审计回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让被审计单位和各界民众充分了解我局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做法,将审计的全过程置于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之下。
(四)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实行动态监测,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二是机关纪委定期对局网站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互动交流、网上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效果评估和公开通报。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四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
(五)优化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新修订的《南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注重提高答复质量。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收到疑难、复杂申请事项,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分析研究答复口径,依法依规做好答复,避免后续争议。三是注重提升满意程度。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对申请人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促进相互理解,正式答复前与申请人电话核实地址,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收到答复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审计情况公开和网络舆情的监管,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正能量,扩大审计影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常年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班子成员分工内容,全年在本单位窗口公布国家大政方针及审计署的重大政策措施3篇次,发布各类审计动态类信息100余条,财务公开类信息2篇次,《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月刊》等省以上新闻媒体和人民网-党建云平台及上级审计机关门户网站采用我局稿件164篇。
根据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2021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7件, 包括武安镇原党委书记、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决定(南审经决〔2021〕2号),板桥镇原党委书记、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决定(南审经决〔2021〕3号),薛坪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决定(南审经决〔2021〕4号),东巩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决定(南审经决〔2021〕5号),九集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决定(南审财决〔2021〕 6号),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决定(南审经贸决〔2021〕1号),县公路管理局违规支出的审计决定(南审投决〔2021〕1号),未实施行政强制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严格遵照落实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制定新的办理审批单。202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要求,2021年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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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南漳县审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