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报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水利局日期:2022-01-24 09:53 来源:南漳县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政府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学习培训,参与襄阳市一体化政务公开动态目录平台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南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优化本部门栏目设置,积极配合做好“襄阳市一体化政务公开动态目录平台”建设。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20条,包括领导机构、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2.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本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前对社会关注点的分析把握还不够精准。二是网站综合管理、硬件和软件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2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分析研判,把握关键节点,继续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与解读;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从系统运行、安全保障、栏目设置等方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