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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15:33    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街175号,电话:0710-52321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主动公开、重点公开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制度引领,健全工作机制、领导机制,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对政策文件、工作制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文件公开。2020年,本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规依法对外公开文件16份。

(二)信息公开。2020年,本办公开信息累计111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务公开等各类信息。

(三)行政许可。本办上年受理行政许可项目0项,本年度新增行政许可项目0项,处理决定0项。

(四)行政收费。未进行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6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00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年制定的改进措施,明确了相关股室的工作任务、责任人等,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了公开制度,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改进。

下一步,本办将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拓展公开领域,促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