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报专栏 > 南漳县政府

南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2-05 15:45    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关闭窗口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南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2023,全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80余条,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检测、运维监测、排查整改;二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三是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及镇区定期对公开的信息进行错敏词修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改造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功能和下载功能,开设了法治政府、惠企政策等专题专栏,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构建一站式、个性化和高效透明的网上政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考核体系。制定了《南漳县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考评方案》,并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外发布;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建立了以“日常监督、月度通报、年度考评、按需培训”为主的工作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县政务公开部门及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办和检查,同时组织各部门按照考评细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填报、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层层负责、逐级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安全性。全年未对政务公开工作作社会评议。全年未出现重大问题,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2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009

行政强制

34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34.00

注:由于2023年之前南漳县规范性文件栏目未能和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统一,今年填报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值较大,经本年度重新清理,南漳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8件,以本年度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为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9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登记、办理、答复,结转到2024年办理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1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5

1

0

6

2

1

0

7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开力度,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自主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存在敷衍现象,答复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部分政策出台后,存在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筑牢工作基础。强化组织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建政务公开专班队伍,确保人员及职责的稳定。针对少数单位存在业务不熟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方式共同提升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解读质量。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综合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新媒体形式多维度解读政策,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项考核方案定期公开考核结果进一步压制责任,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四是吸收先进经验。组织相关部门,到其他地区,交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府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文件要求,2023全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督促全部门和镇(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相关信息2023年,全县共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工作动态和年度总体情况153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度共发布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0余条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共发布信息145,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共发布信息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