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报专栏 > 乡镇 > 南漳县李庙镇

南漳县李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10:16    来源:南漳县李庙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关闭窗口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漳县李庙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漳县李庙镇伏龙路806号,电话:07105660020)。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政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8条。包括统计信息4条、财政资金10条、村居务公开5条、招考录用信息5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8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6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未收到申请人申请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对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各部门确定信息专员,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后提交至镇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发布到政府网站,并做好信息的分类归档。定期对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制定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和政策解读。

监督保障情况。通过定期自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此外,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8条。包括统计信息4条、财政资金10条、村居务公开5条、招考录用信息5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8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李庙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李庙镇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于政务公开工作领域,部分部门暴露出对该项工作认知不足、主动性欠佳等状况。在推动政务公开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方向迈进的进程中,仍存在较大探索空间与完善需求。鉴于这些问题,在2024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李庙镇严格参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与完善。不仅加大了指导与督促的工作力度,还进一步拓展了公开的范围,强化了载体建设,丰富了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024年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时效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供更多的政策解读和背景资料,增强信息的可理解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李庙镇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李庙镇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李庙镇无相关重点领域(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