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报专栏 > 乡镇 >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日期:2024-01-25 11:30 来源:清河管理区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河管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管理区工作实际,聚焦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清河管理区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近期重点事项和工作动态,含党务、政务、乡村振兴、便民服务等工作,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及发布领导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公开、政府采购、招考录用和村(居)务公开等常规工作。经认真梳理并汇总,政府网站全年发布并更新信息共计4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更新政府工作机构信息1条,规划信息3条、统计信息1条,财政公开15条、招考录用2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2条、村(居)务公开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各项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有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科室(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进行,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迅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南漳县清河管理区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区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没有制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没有对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采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亦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未收到和处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未收到和处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因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三是政府网站平台的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无法及时处理具体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对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在管理上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相关栏目信息未及时有效更新。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四)下年度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整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三是健全机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优化信息分类归整,及时发布政府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加强舆情回应工作,第一时间关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监督的桥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未产生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信息,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
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