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日期:2024-03-04 11:51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53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
| 标题: |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 |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南漳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目标:通过奖励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制度的执行要公正,对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行为一视同仁。
二、举报条件
举报行为必须真实有效,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证实其所述。举报行为需要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被认定为符合奖励条件:
1.揭露重大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例如严重医疗事故、药品安全问题等。
2.揭露严重违反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例如超负荷工作、不按规定操作等。
3.揭露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虚假宣传、贪污腐败等。
三、举报受理及奖励
1.举报受理:举报人可以邮箱、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南漳县卫生健康局举报全县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线索应当包含违法事实、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38号
举报电话:0710-5231451
举报邮箱:nzxwjj@163.com
2.举报奖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移交至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