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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漳政府网站和政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4-03-29 09:00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85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3-28
标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漳政府网站和政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求的通知
文号: 南政办电〔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规 范化、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发布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遵循发布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 新媒体发布工作,在各平台发布信息,应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后发”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网站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工作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网站编辑提供需上网公开的信息。

、严格履行审查制度。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需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个人隐私、图文、影响等方面进 行审查。转载的信息必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信息内容,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原则上只转载党政机关以及有关 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指定内容进行推广。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单位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从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即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和校对,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校对后发布,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准确、排版规范、发布及时。

、严格控制人员变动。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信息管理员,若因特殊情况变更管理人员,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向县融媒体中心书面报备,并将新管理员加入工作群,新老管理员做好工作交接,包括账号、密码、操作方法、信息发布要求等;新管理员接手工作后,要第一时间修改登录密码。严禁使用公共场所电脑登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账号,账号使用结束后,要及时退出账号,因单位账号密码泄露、丢失、遗忘、转借他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管理员承担。

五、严肃考核问责机制。县行政审批局每月、每季度将对各 单位信息收集、上网发布、管理员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南漳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在南漳政府网站公示。

信息发布工作联系人:胡凤娇;联系电话:13797626923。

附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提示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提示

一、政策栏目

应公开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政策解读。文件要素完备(文号、文件名、发布单位、成文时间、发布时间等),标注有效性或效力起止时间;按季度公开;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南漳政府网该栏目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年初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频率为至少一年一次,内容有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

(一)机构简介。发布本单位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栏目必须要公开本单位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机构职能。更新频率为至少一年更新一次,内容有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二)规划信息。各部门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政府网主站内容; (区)按要求公开各镇(区)关于规划方面的信息,应更新尽更新。

(三)统计信息。各部门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政府网主站内容;

(区)按要求公开各镇(区)关于统计方面的信息,应更新尽更新。

(四)许可/服务。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处罚/强制。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湖北政务服务网。

(六)权责清单。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湖北政务服务网。

(七)财政公开。按县财政局要求公开。

(八)政府采购。公开本单位当年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自行查找相应内容,应更新尽更新。

(九)重大建设项目。目前是自动跳转到政府网主站内容。

(十)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应更新尽更新。

1.住房保障:公开南漳县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包括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包括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结果)信息;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南漳县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公示;

3. 矿业权出让:公开南漳县当年矿业权出让(包括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信息)信息;

4.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公开南漳县当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包括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信息。

(十一)公益事业建设。根据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设置相应的公开栏目。

1.乡村振兴:公开扶贫、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2. 卫生健康:公开“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健康科普、监督检查的情况;

3. 教育:公开“义务教育”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

4. 社会保障:公开“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工作 开展情况,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

5. 就业:公开“就业”工作方面重要政策、重要活动信息情况;

6. 生态环境:公开“生态环境”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监管、监督检查的情况;

7. 安全生产:公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8. 食品监管:公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监管规则、监督检查的情况;

9. 产品质量:公开“产品质量”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11.公共文化体育: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方面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十三)回应关切。公开围绕政务舆情(涉及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养老、安 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共性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十四)双随机、一公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 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方式及抽查结果,市场监管规则标准、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举措等市场监管执法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更新频率为一年一次。

五、政务新媒体

各政务新媒体平台每周至少更新一次信息,包括节假日,两条信息间隔不超过13天。同一新媒体平台开设有不同栏目的, 各栏目更新要求同上。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政务新媒体,要提前向县融媒体中心报备,并在国、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