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安全生产日期:2022-04-12 16:00 来源:南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是政治年、大考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下半年也要召开,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责任更大,为了全面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现将《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继续聚焦“应急防控能力提升”目标,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以加强深度融合为重点,在作风建设“奋进年”主题活动中,按照“提本质、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保安全”要求,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加快建设南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应急管理保障,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生产方面:确保2022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为零,全市排名力争到前三名;其中实现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25%以上;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全市排名控制到前三名。
(二)自然灾害方面:自然灾害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力争实现防汛“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100%有保障。
(三)森林火灾方面: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林木损失与上年同比“四下降”,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火烧连营、无6小时未扑灭火、无人员伤亡事故、无重大财产损失发生的“五无”目标。
(四)应急能力方面:应急能力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各类应急预案修订率、救灾保障体系建成率、信息报送和预警制度执行率100%;推动落实县级综合性救援力量建队率100%并改进提升,镇(区)政府(管委会)专兼职消防队伍达标率100%;培育符合标准的县级社会救援力量达到2支以上;自然灾害(除地震外)综合预警努力达到县级提前6小时、镇级提前3小时发布;防汛响应期间,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灾后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保障力争3天、确保5天恢复正常。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构建完善责任体系。
1.完善“四委两部”架构。推动成立(调整)统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应急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明确其办公室设置及负责人配备,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应对中的职责。在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领域,构建“4+2”组织体系(“4”是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X”是防指、森防指等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确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综合统筹,安委会、减灾委、消委会具体协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责救援的运行机制。
2.健全专委会及基层应急体系。围绕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做强做实专委会,用好督办考核、问责等抓手,倒逼专委会及牵头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住全省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机遇,争取政策、强化措施,推动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建立或明确相应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安委会及专委会机制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部门监管职责、行业管理要求、安全指导责任分门别类厘清细化,形成模块化、条目化、规范化的责任清单。推动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制度办法,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考核、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力量建设,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
(二)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4.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与正在深入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镇(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
5.制定实施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印发全县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价)、管控、报告工作。梳理明确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法律后果,采取相关措施,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修订完成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我县推进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措施。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突出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各镇(区)和各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
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工程和KYT危险预知训练工作,不断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做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漏点。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和整体性风险评估;持续开展冠名“小化工”、生物、新科技、医药等企业的排查整治,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深化油气管线、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
9.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对安全风险点实时、动态、全覆盖、全要素掌握和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适时召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现场会。推进地下矿山“一优三减”和机械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10.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11.强化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高铁、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培训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13.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工贸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以机械制造、粉尘涉爆、铝铁加工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1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移送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层层加码、一刀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结合实际提升自然灾害预警处置能力,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1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加快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督,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16.加强安全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楚天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做好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的宣传播出工作。面向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统筹协调开展“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宣传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17.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地、平稳有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抽查结果共享交换、互认互用。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审,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报送,严格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五)坚持常态减灾,切实增强自然灾害防范能力。
18.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大力推进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现代化,以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26 号),充分发挥减灾委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防治全过程的综合协 调,加强军地协同,部门协同,建立减灾救灾快速联动机制,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落实“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防控责任。
19.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灾害风险月度会商分析制度,加强应急、水利、农业、自然资源、气象、地震、林业等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加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特大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及时为灾害应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推动灾害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20.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完善技术规范体系,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梳理各级各部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
21.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密切关注灾害发展趋势,及时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严格落实救助程序,及时下拨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确保灾后 12 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做好因灾返贫困难群众的识别和生活保障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2.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加强资源整合,将灾后民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政策整合,按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组织抢修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保证灾区的供电、通信、交通、供水等,积极做好农业抢种抢收,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活秩序。
(六)强化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3.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推动消防救援队伍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转型发展。本着依托专业综合救援队伍为主(县消防救援大队),社会救援力量为辅(蓝天救援队),部门救援队伍联动,民兵预备役和驻漳武警及群众力量参与的总思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重点是加强镇级、村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4.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实用、实战、实效的要求,构建县级专业消防队抓联合、镇级应急消防队抓依托、村级群众消防队抓网络的“三级”森林消防队伍体系,推动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村(社区)级依托基层党员干部、网格员、青壮年农民等为主体,各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村级群众消防队伍;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依托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县级依托驻地消防救援大队抽调10名消防战士成立专业森林消防队,县林业局机关和三个国有林场抽调干部职工各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人武部从民兵预备役部队抽调50-100人组建森林灭火突击队。同时,县应急管理局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与南漳蓝天救援队协商落实15名队员成立一支社会化应急森林消防队,形成“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的力量格局。
25.强化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保障。开展全县应急物资调查,建立产品目录并实时更新,掌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品质、材质、功能及生产能力等。健全县级应急物资分级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制度,遴选一批综合实力强、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纳入紧急采购目录。
26.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优化重要应急物资布局和区域布局,构建“中心库+区域库+前置库”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特殊稀缺类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按照满足本行政区域一场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明确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规模。加强交通不便、灾害风险高的镇(区)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调拨配送管理,完善调剂调用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物资调拨与配送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动态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运输;建立健全能源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能源供应。
27.扎实抓好培训指导及实战演练。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森林消防知识培训和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业务培训,推动专业、半专业、应急和群众消防队员扑火设备使用、扑救方法等技能培训,加强各地森防指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县级要适时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灭火应急综合实战演练,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指导督促基层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增强指挥人员实战指挥调度能力、扑火人员扑救避险能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尽快补齐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人事调整造成的经验缺乏、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短板。
(八)突出党建引领,打造应急管理铁军。
28.实施铸魂工程。以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为根本遵循,加强新时代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建目标任务,争做“三个表率”。开展“学训词、铸忠诚、创新业、立新功”专题教育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筑牢绝对忠诚的队伍底色。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大战大考,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29.实施塑形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发扬斗争精神,努力培育刀山敢上、火海敢闯,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职业特质。坚持以上率下,综合运用宣传发动、典型带动、考核驱动等手段,推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监管执法效率、灾害救助效率、科技应用效率、应急响应效率。
30.实施赋能工程。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全系统干部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养成崇尚学习、勤于调研的好习惯。扎实开展“奋进年”活动,督促干部到切实学真本领、练真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