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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南漳县水镜坊食品店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

日期:2025-06-09 09:45          字体:[         ]   关闭窗口

在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标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涉及我辖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食品生产单位南漳县水镜坊食品店生产的黄酒,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0213,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位于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金庙路229号的南漳县水镜坊食品店生产的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50127)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600490230129。经检验,黄酒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0311日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03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GJSYSPJ2500127。并向上述食品生产单位下达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人为添加。

三、行政处罚情况

南漳县水镜坊食品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被抽检单位整改复查情况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南漳县水镜坊食品店对不合格内容立刻进行了整改,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经复查,已落实整改到位。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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