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乡村振兴日期:2022-10-14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县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现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如下: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全县社会组织要切实增强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聚焦乡村产业、美丽乡村、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等方面振兴需求,强化担当,凝心聚力,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发动会员单位及个人,主动对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共同汇集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商贸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医疗帮扶等,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全面振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
二、主动担当,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全县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各尽其长,各显其能: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影响力,为乡村发展汇聚能量,引导会员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技改、销售等开展对口帮扶服务,助力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社工机构充要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并融入乡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搭建与运营,助推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科技类学术类社会组织要借助技术优势,助力高素质农民和带头人的有效培育;慈善组织要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开展养老服务、困难救助为主题的关爱服务活动。
三、探索创新,努力打造社会组织特色品牌。全县社会组织要结合乡村振兴需求,积极探索融入乡村振兴的新方法、新路径。围绕产业发展、特殊群体关爱、社会治理等方面,主动认领乡村振兴项目,认真实施“助学、助医、助老、助残”等公益服务,扎实推进“时间存折”志愿服务,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努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申请、公益创投申报等活动,切实增强为乡村提供服务能力水平。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注重心理调适、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生活护理、能力提升,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
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让我们携起手来,迅速行动,以共同的使命和责任,为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南漳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0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9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