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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2-12-09 17:40    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关闭窗口

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保康县、谷城县、南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底建成,至今仍未开工。”襄阳市制定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谷城县、南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本次督察,发现两县均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成立专班,加大督办力度,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现一级标准。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县于2018年11月拟订了提标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并督促运营公司---南漳银泰达水务有限公司尽快落实,通过持续强化督办和多轮协商,最终与南漳银泰达公司达成了共识,拟定了协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双方于2020年4月14日签订正式协议,提标升级项目于2020年4月18日正式动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高密度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提升泵站、配电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监测中心、备件库和加药房等主要建(构)筑物及安装工艺设备,总投资为3550万元。截至目前,三里桥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运行,出水标准按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

五、今后工作打算

加强三里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三里桥污水处理厂按一级A标准安全稳定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5日,共7天)向南漳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刘德合

联系电话:5240266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