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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信息

日期:2023-12-27 19:32    来源: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职业介绍服务

一、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

3.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行使层级

县、镇乡、街道、村社区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 《求职登记表》原件1);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 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 比对。若不符合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 审核。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 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南漳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244513

职业指导服务

 、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

3.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镇乡、街道、村社区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1. 《职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 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 比对。若不符合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

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 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 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南漳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24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