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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

日期:2023-12-27 19:36    来源: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 );

3.《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 );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 );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

6.《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二、受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考勤记录;

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窗口办理:南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专区

咨询电话:5230456、524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