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就业日期:2023-12-27 19:39 来源: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 年5月27 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 号);
2.《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 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
二、受理条件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南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专区
咨询电话:5230456、524451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 年5月27 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 号);
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 号)。
二、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无
四、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南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专区
咨询电话:5230456、524451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 年5月27 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 号);
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 号)。
二、受理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南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专区
咨询电话:5230456、524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