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食品监管日期:2025-09-25 16:39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在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2个批次标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涉及我辖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食品经营单位南漳县美涵便利超市销售的雪梨、小黄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06月10日,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50-2号的南漳县美涵便利超市销售的雪梨、小黄瓜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624488231108、XBJ25420624488231102。经检验,雪梨中,苯醚甲环唑检测值为0.58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小黄瓜中,毒死蜱检测值为0.029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7日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南漳县城关市场监管所于2025年7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XYZ250601930、XYZ250601924。并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食品可能在种植、运输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造成产品不合格。
三、行政处罚情况
南漳县美涵便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被抽检单位整改复查情况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南漳县美涵便利超市对不合格内容立刻进行了整改,1.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召回,对于店内不合格商品下架;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制度履行日常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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