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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 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5-06-11 17:46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襄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襄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规定,根据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双方协商一致,经研究决定解除南漳县民联大药房尚品名门店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解除冯诗茗济和中医康复门诊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南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5年6月10日

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南漳县民联大药房尚品名门店

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38-14号

自愿解除

2

南漳冯诗茗济和中医康复门诊部

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未来城小区大门口东侧

自愿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