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惠企政策日期:2023-08-28 18: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3354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8-28 | ||
| 标题: | 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文号: | 南金组办发〔2023〕2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南漳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
2023年8月28日
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举措,现就我县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平台支撑、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合作共赢,创新应用,普惠便企的原则,助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融资的“提速、降本、增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打造具有南漳特色的“信易贷”品牌,形成“立信、用信、增信”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平台支撑,提升服务能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托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数据共享目录,持续做好数据归集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录入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公开可查,为实施“信易贷”提供信用信息的基础支撑。
(二)创新服务产品,提升融资便利。县银保监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引导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入驻平台并发布产品,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平台账号。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鼓励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支持银行机构试点为创新创业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推广新型融资方式,放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知识产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用好科创贷、信易贷、银税贷、政采贷等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县域存贷比逐年提高。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对接需求。县信用办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抓好“信易贷”的政策推广,宣传推介国家和市“信易贷”平台,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完善融资增信服务体系,引导担保、再担保机构通过增信、分险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县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要研发相关金融产品,加大“信易贷”政策宣传引导和平台应用,加强“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报道和入驻操作指引,提升平台社会认知,扩大平台影响力,让更多中小企业关注、入驻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在“信易贷”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科经、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引导县内市场主体登录全国“信易贷”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发布融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信用办会同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联合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信易贷”工作落地落实,定期总结工作成效。
(二)加强工作督导。县信用办会同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不定期对各金融机构通过平台成功放款(授信)金额、成功放款(授信)笔数、放款(授信)企业数等方面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