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扶贫领域日期:2024-07-04 14:4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省对市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鄂财农发〔2024〕 32号)要求,为全面落实2023年度国家对湖北省和省对市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结合我
镇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是对国家绩效评价反馈的5类问题和省级资金绩效评价反馈的9个方面的问题,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领(2021年以来使用过财政衔接资金的村(社区)至少认领1-2个问题)。二是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7月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7月5日至7月15日)。各村(社区)开展检查整改,通过认领反馈问题、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效果”四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三)总结上报(7月16日至7月19日)。各村(社区)完善好四张清单(附件3),收集整理好佐证资料,撰写整改情况报告经村书记签字盖章后交乡村振兴办(联系人:吴倩,电话18908671600)。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抓整改,做到不遮不掩。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针对国家、省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待问题不遮不掩、从严从实,不拈轻怕重,区别对待,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行动有方,在7月19日前完成所有整改任务,收集整理好整改工作台账。
2.精准施策抓整改,做到有的放矢。各村(社区)要对认领的问题进行研判,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均要对认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并上报乡村振兴办汇总。
3.压实责任抓整改,做到严格标准。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研判指导、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效率高、效果好。镇工作专班、镇纪委将持续开展指导检查并随时通报情况,对排查走形式、整改措施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全整改、措施真落实。
李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