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籍管理领域日期:2025-07-15 16:00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开具电子版户籍类证明事项
1.【全省】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办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生成电子证明
在线开具操作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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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提示
1.线上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应当由本人申请。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可由死亡人员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
2.户籍类证明只证明户籍登记信息。非公安机关主管的事项,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不予出具证明。
3.无法通过网上申请户籍类证明的,可至相关派出所或户政办事大厅申请开具。
4.线上电子版户籍类证明与线下纸质户籍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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