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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办事指南

日期:2025-04-23 16:03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受理部门:居住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一定期限的,应当根据居住地的规定在当地申报居住登记。

三、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点)受理→审核→办结

四、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