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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签注办事指南

日期:2025-04-23 16:05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受理部门:居住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三、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点)受理→审核→签注

四、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