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23 16:05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受理部门:户籍地、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二、办理条件: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点)受理→县公安局审核签发→派出所(受理点)制(发)证
四、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每证1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改价〔2003〕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