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就业领域日期:2025-12-08 11:24 来源:湖北人社微信公众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或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
吸纳脱贫人口、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的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
2、企业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
补贴标准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的,给予企业2000元补贴。
具体案例
本地一家正在发展的电商公司,今年因业务扩展招聘了新员工:他们与来自脱贫地区的小王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企业可获得2000元补贴;同时,公司录用了一名去年退役的军人小李,稳定就业一年后,企业又可申领2000元补贴;这项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也鼓励了企业优先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渠道和方式,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下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的信息,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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