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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日期:2024-10-17 17:00          字体:[         ]   关闭窗口

肖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做好肖堰镇森林防火应急准备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科学、安全、快速、依法有序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指挥

1.总指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杰任总指挥对森林火灾扑救行动负总责,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各类保障、信息报送及发布、火场警戒封控、群众转移、安全防护等工作。

2.副指挥:镇党委书记张伟辅助总指挥,组织火灾扑救火场警戒封控、群众转移、安全防护工作。

3.扑火队队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人员伍洋,按照总指挥、副指挥命令,带领扑火队员实施扑火行动,做好火场态势侦察、信息传递、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准备等工作。

4.车辆保障组镇防火办组织车辆,镇直单位抽调人员,服务中心负责灭火物资,防火办统一调度使用。

5.医疗小组。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作东任组长,领一名医生、名护士,负责组织医疗救护

二、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周杰镇长为组长,分管林业的书记张伟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一切防火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我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一是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二是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除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不作为、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四、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接报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五、看守火场,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当;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肖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