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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2024年自然灾害评估报告

日期:2024-10-22 09:00    来源: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今年我县先后遭受低温冷冻灾害过程1次、洪涝灾害过程2次,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根据全县自然灾害损失及应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灾情损失及原因分析

(一)灾情损失

今年自然灾害造成我县受灾镇(区)农作物、经济作物减产减收,群众住房倒损。全县共15551人受灾,农作物受灾744.3公顷,灾害造成3户、5间群众住房倒塌(严损)2户、4群众住房一般损坏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10万元同比灾情造成的损失为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最低。

(二)致灾原因

南漳县地处荆山山脉东麓,位于鄂西北山区向汉水中游平原过渡地带,总面积3859平方公里西部为海拔750米以上的山地,最高峰过风垭,海拔1500米;中部和东南部多为海拔200-600米的低山丘陵;东北部为海拔200米以下的平原岗地。现辖10个镇1个农场管理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地理构成大致为“八山半水分半田”,属丘陵地形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干旱、洪水、暴雨、山体滑坡等灾害频发地理环境十分脆弱,是湖北省灾害易发、多发县加之我县是集老区、库区、山区于一体的山区县,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整体抗灾能力不强。

、抗灾救灾措施

把解决好今冬明春群众生活困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手抓倒房恢复重建,一手抓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面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五有”

一是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抓好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为了加快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步伐,确保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我县积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将严格按照倒损房恢复重建时间要求完成因灾倒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任务一是明确责任,落实领导包保制度。落实镇(区)党政领导包村、包户的“包保责任”,明确倒房重建资金、完成时间,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二是部门联动,排解受灾群众建房困难。应急、财政、民政乡村振兴住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落实扶持资金,落实受灾群众建房各项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减轻受灾群众建房负担。

二是逐级明确责任,制定受灾群众救助方案。县委、县政府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受灾群众生活各项救助工作。县委、县政府在应急管理工作会上专题安排部署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救助措施、工作目标。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了2个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镇(区)对灾区和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了救助底数,为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抓好生产自救,增加受灾群众收入。各镇(区)坚持因地制宜,抢抓季节,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同时,积极开展互助活动,动员无灾户支援受灾户,轻灾户支援重灾户,发动亲友、邻里互助互济,帮助部分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下一步工作安排

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关系到社会稳定,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们将继续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抽调人员,组织专班,深入灾区,进行排查,建立台帐,严格把关,在摸清需救助困难群众底数的基础上,细化和完善救助方案,做到工作部署早到位,确保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