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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金南漳”精品民宿 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1 15:20    来源: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金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成“襄阳都市圈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提升南漳文旅服务品质,将文化和旅游业打造成支柱产业,推动南漳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漳县乡村精品民宿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文旅发〔2024〕5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金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小组,县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参评对象

 参评精品民宿的单位,是地处乡村,名称、招牌中未使用“宾馆”“酒店”等易造成概念混淆的专用名词,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的小型住宿设施,其单体建筑内的房间数量不少于2个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且经营用客房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原则上已评为襄阳市星级农家乐或者其他等级民宿的单位不再参评。

三、评定数量

按照“控制总量、质量第一、兼顾平衡”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2025年计划评定“金南漳”精品民宿10家,其中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分别为2家、4家、4家。

四、评定程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民宿业主自主申报,镇(区)政府初审推荐,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小组现场检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会审,网上公 示等程序后授牌。

(一)自愿申报(5月25日—6月30日)。各民宿业主向所在镇(区)政府自愿申报,申报时需提交齐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保证材料信息真实。

(二)镇(区)政府初审推荐(7月1日—7月15日)。各镇(区)政府依照参评条件和评定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资格,每镇(区)确定三个以内初审对象,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三)评定小组实地指导(7月16日—7月31日)。在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后,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小组对基础好、证件齐、积极性高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指导,并列出整改提升清单。

(四)整改提升(8月1日—9月10日)。各民宿业主对照整改提升清单进行微改造、精提升。

(五)现场考评(9月11日—9月30日)。南漳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小组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初步确定拟评定名单。

(六)确定名单(10月1日—10月15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履行网上公示程序后,印发文件公布“金南漳”精品民宿评定名单。

(七)授牌宣传(10月16日—10月31日)。对获评的“金南漳”精品民宿,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颁发牌匾,列入南漳县旅游推介单位名录,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八)奖金拨付(11月1日—12月31日)。对获评“金南漳”精品民宿的单位,按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星级划分,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1.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精品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动员,严格把关审核。通过评定工作,补齐乡村旅游住宿发展短板,完善旅游产业要素,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二)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多种方式、有力举措进行广泛宣传,让南漳精品民宿的评定意义、范围、程序广为人知,提高社会知晓率,鼓励民宿经营者踊跃参加。

(三)严格程序,严明评选纪律。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对推荐对象要认真审核。严守评定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联系人:李家新13697206303

邮箱:7840590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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