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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日期:2026-07-31 10:50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2026年度南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一)保障对象

纳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支持范围对象主要包括: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持续帮扶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二)保障方式

1.农户自主开展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对象家庭唯一住房为C级、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纳入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实行农户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改造模式,结合房屋危险等级、建设成本及农户实际意愿,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异地新建等方式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住房,因自然灾害损毁再次形成危房、且农户无自筹改造能力的,可再次纳入改造范围;已申领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的农户,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2.村集体统筹保障住房安全。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鼓励采取改造农村集体闲置公房等方式,妥善保障其住房安全。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依法依规采取置换或租赁等方式,解决政策支持对象住房安全问题。

(三)保障实施

1.申请流程。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条件的,由政策支持对象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等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对象认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持续帮扶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3.危房鉴定。先完成农户身份认定,再开展房屋安全等级评定。经农业农村、民政部门认定的保障对象,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确认其唯一住房为 C 级、D 级危房或无房户的,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4.审核审批。按照“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信息比对。对拟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支持对象,申请开展大数据比对,对经核实存在负面清单的,不得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支持范围。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