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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操作手册

日期:2026-05-15 11:40    来源: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

事项代码

11420624565482705Q40020140060150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适用范围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可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业务。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 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第七条: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转移接续申请。

(三)发联系函

(四)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3.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R即办件

办理形式

R窗口办理 R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服务对象

R自然人 R行政机关R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漳县人社服务综合窗口。

内部承办机构:南漳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核定征收科

决定机构:南漳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核定征收科

联办机构:无。

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审核—出件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

受理部门及人员

由人社服务综合窗口负责,有关人员:具体受理人员刘雨琦、杨哲、负责人陶桥妮、分管领导邹永荣。

受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审查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资料;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受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完成形式审查,(0.1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受理决定。

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可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业务。

受理材料

窗口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必要)。

窗口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必要);

2.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

政务网上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必要)。

受理审核要点

  1. 核实参保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合规

2. 查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内容

受理操作流程

操作平台

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

受理操作

1.点击应用—综合受理

2.点击场景化收件;

3.选择【服务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点击收件;

4.选择【服务子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点击下一步;

5.输入基本信息;

6.选择【上传材料】:高拍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必要);

7.点击【受理】;

8.点击业务办理;

9.双击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的业务,浏览上传的材料;

10.点击签收;

11.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李凤琴,点击提交。

容缺受理操作


无。

不予受理操作

后台审核不通过,现场告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打印回执

若受理则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业务材料清单》(见附件2)予申请人;

若不受理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予申请人。

收件凭证

窗口办理

该事项属即办件,窗口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或不受理,无《收件凭证》(附件6)。

线上办理

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在收到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审核通过予以受理,审核不通过需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并以“短信通知”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

材料补正


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正的材料,需一次性交齐所有材料才可受理,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7)

网上办理

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在收到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审核通过予以受理,审核不通过需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并以“短信通知”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

相关文书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受理通知单》(附件1)3.《业务材料清单》(附件2)4.《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3)5.《收件凭证》(附件6)5.《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7)

(二)经办

经办部门及人员

由机关事业单位基金核定征收科负责,有关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刘雨琦、杨哲、负责人陶桥妮。

经办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 检查提交的材料中关键信息是否完整、正确

经办时限

即时办理(0.2工作日)。

经办操作要点

  1. 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参保凭证上的参保人是否已在本市直内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经办操作流程

操作平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经办操作

1.点击保险转移—跨省和跨制度转移—养老转移业务—转入业务—养老联系函打印—寄往原参保机构;

2.收到原参保机构寄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点击保险转移—跨省和跨制度转移—养老转移业务—转入业务—手工导入信息表—保存成功后,财务记账。

3.财务记账成功后,点击保险转移—跨省和跨制度转移—养老转移业务—转入业务—养老转入。

4.选择【转移地域范围】,选择【转移方式】,点击【校验】,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经办完成。

相关文书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审核

审核部门及人员

由机关事业单位基金核定征收科负责,有关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刘雨琦、杨哲、负责人陶桥妮。

审核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即时完成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审查;

2.提出提交补充材料的意见;

3.给出审核意见。

审核时限

审核时限

即时办理(0.2工作日)

复核时限

无

审核方式

¨书面审查 þ征求意见 ¨专家咨询 ¨现场考察。

审核要点

1.审核原参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和系统中是否一致。

审核操作流程

操作平台

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

审核操作

1.点击业务办理;

2.双击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的业务,浏览上传的材料;

3.点击业务办结。

复核要点

无

复核操作流程

操作平台

无

复核操作

无

相关文书

无


(四)出件

出件信息

出件类型

þ回执 ¨证件

出件名称

回执单

出件内容

业务办结回执

制作流程

点击打印,生成业务回执单。

出件方式

£短信告知 £出件机自取 R即时自取 £通知自取 £EMS邮寄

三、附件及样表

(一)办理流程图



(二)相关文书样表

1.《受理通知单》(附件1)

2.《业务材料清单》(附件2)

3.《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3)

4.《收件凭证》(附件6)

5.《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7)

6.《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