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水利领域日期:2026-08-07 16:13 来源:南漳县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对照全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指标“水利领域”栏目要求,我局需更新发布本地区洪水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息、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水旱灾害预警包括洪水、干旱、山洪等信息,一般由水利部或省水利厅及其所属水文机构发布,我局仅作为转发部门贯彻落实。由于预警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我局接到相关信息后,按制度采取点对点短信、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及时转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取消后也要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站不具备“即时”效益,境内群众无法及时知悉。
二、发布、取消预警需要专业人员核实和操作,机构改革后,防汛抗旱职能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人员、物资、经费等事项均有所减少,叠加专业人员退休等因素影响,我局现有人员、技术等力量无法快速处理预警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研究决定不在政务公开网上专题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特此说明。
南漳县水利局
2026年8月7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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